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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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公司不同意是违法的。根据规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阻拦。要是公司扣工资、拖延支付,或者设置法律障碍,员工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拖着不给员工发工资,那是违法的。员工可以不用经过单位同意,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以书面形式告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让公司给员工结清工资和赔偿金。在这个过程中,员工要好好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这些证据,以后要是维权也好有个证据。

如果工厂拒绝员工辞职,员工有权在提交离职申请后的三十日内将书面申请递交至人事部门。期满后,员工可依法终止雇佣关系。若因工厂违反劳动法,使员工离职,则工作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周,并应支付加班费。若工厂不支付报酬,客户可选择劳动仲裁。在遭受工厂非法限制或危险作业情况下,员工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用人单位同意与否,只要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提出离职即可办理离职(注意保存提出离职申请书复印件等有效证据)。

员工依法享有自由离职权,无论是试用期或正式员工,均需提前30天(试用期内3天)书面通知雇主离职,无须批准。若雇主违反法定程序,员工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申请劳动保障监察维护权益,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