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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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若用人机构未能与其续约,则需向劳动者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具体实施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企业需给予劳动者一个月的薪资报酬,用以补偿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终止所受之损失。

如果公司没有跟你签正规劳动合同,你可以直接走人,不用提前通知。这是因为公司没按法律规定签合同,本身就违法了,侵害了你的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在雇佣员工后,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这可是违法的。要是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签合同,那单位得从第二个月开始,给两倍工资。这不仅会损害劳动者权益,也不利于单位规范用工管理。

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还拖着员工工资不给,这肯定是违法的呀!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找单位要双倍工资赔偿呢!毕竟,被拖欠工资这事,既损害了咱们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呀!所以,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咱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单位把工资给咱结清!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后的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薪酬作为补偿。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用人单位遵守法律,实现人员配置的合理公正,以及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