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只需房主手写并签字即可(写明双方姓名,
身份证号,地址,双方关系等主要信息)。那么青岛居民户主同意
居住证明如何办理,天津
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境内来津人员,拟居住7日以上半年以下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