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
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需要制作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需要给员工,同时解除劳动的合同中要清楚的写明白合同的事实是什么,要有正当的理由和依据,之后还有通知工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那么员工是可以进行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