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用工方积极协商,明确工资数额和支付时间,协商成功后签订支付协议,保障自身权益。
(二)协商失败则收集相关证据,像劳务合同、工作记录、沟通凭证、工资条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工方支付工资。
(三)申请仲裁,向当地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书和证据,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逾期赔偿,逾期赔偿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