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的问题上,不同情形对应着不同的赔偿规则。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讲讲。
要是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约,一般情况下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不过,如果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原来合同约定条件来续约,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单位就不用给补偿了。经济补偿的计算和工作时间相关,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自己提出不续约,并且单位没有降低原合同约定条件,那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还继续在单位工作,但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就要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要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都还没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就直接视为单位和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劳动合同快到期时,不管是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要提前做好准备。单位要及时和劳动者沟通续约事宜,按规定处理;劳动者也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单位不按规定操作,要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