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劳动
仲裁,最终获取报酬所需时间的预测是非常困难且无法精确预测的。
这主要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诸如案件的复杂性、
证据材料的完备程度以及雇主方的合作态度等等。
总体而言,劳动仲裁处理程序一般的审限为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45个自然日内完成。
然而,如果因案件涉及事项较为繁琐而需
延期审理,则必须获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许可,并且需以
书面形式将延期决定告知相关
当事人,同时其最长延期时长不得超过15天。
若是由于仲裁裁决要求雇主支付相应金额的
工资,而雇主却拒绝履行付款义务,那么
劳动者便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实行
强制执行。
然而,法院的执行工作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得以实施,具体的耗费时长主要取决于
被执行人(即雇主)的资产状况等诸多因素。
综上所述,整个仲裁和
执行流程的时间跨度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