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对于未能
签署合同所要求的
双倍工资进行索赔具有其充分的合法性。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即便是自用人单位雇佣员工在职满一个月后,但未达一年,仍然没有与
劳动者签署
书面形式的
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每月的标准向员工支付两倍的
工资。
然而,需要在此特别提醒的是,对未能签署合同的损失索求存在着一定的时效限制。
具体而言,劳动者对于双倍工资
赔偿的主张时效通常是自用人单位未能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
非法行为宣告结束之后的次日开始算起,总共为期一年。
若
逾期没有提出,可能会让原本合理的索赔主张失去法律支持。
此外,劳动者必须设法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事实上的
劳动关系,如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出示工作证等等。
总的来说,只要满足了法定的条件并且在
有效期限以内,未签署合同情况下所索求的双倍工资就是合法的维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