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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公司不承认知道员工怀孕

在此境况之下,职员须承担举证责任以证实该公司对其怀孕状况确实有所了解。
举例来说,可参考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交流所产生的书面记录,诸如电子邮件、短消息、微信对话等方式,亦或是在企业内部系统中所填写的相关资讯资料等。
劳动者有能力提供确凿无误的证据以证实公司对于其妊娠状态确实知情,然而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却遭到公司矢口否认,那么此类否认通常难以获得支持。
原因在于,法律明文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以女性职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间,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受到了特别的保护。
倘若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请求恢复原状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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