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状况之下,针对
劳动者加班却未给予相应的
加班费用,而是选择用调休来代替的情况,并不必然被视为
违法行为。
依据我国现行的
劳动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进行加班时,原则上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
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下,如经过劳动者本人的同意,用人单位亦可选择安排调休作为补偿方式。
然而,对于
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用人单位则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用,不得以调休来替代。
至于在工作日或者休息日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享有优先选择调休的权利,若无法实现调休,则应依法支付加班费用。
总的来说,判断用人单位此举是否构成违法行为,需要综合考量加班的具体时间段、性质,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约定及协商情况。
若用人单位未经双方协商或违反法律规定强行以调休替代加班费用,那么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