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相关
法规制度,厘定公司因
违反合同条款而解雇员工所涉及到的
经济补偿问题,主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衡量。
例如,倘若公司毫无合理解释地随意解雇员工,那么这就构成了对
劳动合同的非法解除,此时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金额,向该名员工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则是以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便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一年的标准来计算;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员工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员工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