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
协商解除的情况,
赔偿款的数额往往受到协商过程中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的影响。
然而,从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若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过
劳动者同意的协商解除方式,那么就应当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准,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年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年限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仅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擅自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关系,那么就必须承担支付
赔偿金的责任,赔偿金的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还需结合其他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