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拖欠工资的
赔偿额度问题,其具体数值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评估和判断。
通常来讲,在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擅自
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形下,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责任方立即支付被
拖欠的
员工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
经济补偿,同时也可以视情节轻重,要求责任方支付额外的
赔偿金。
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则是按照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若劳动者在该单位的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以一年计;反之,若服务年限未达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在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通知后,仍然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那么就需要按照所欠金额的50%至100%之间的比例,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但是,最终的
赔偿金额还需综合考虑诸多相关因素进行确定。
在此之前,建议您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再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
劳动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