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定规定并无明文规定的金额范围。
然而,这部分费用通常是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共同商议后确定下来的。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这笔费用的确切数目往往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在某些地区,他们可能会参照劳动者离职前当月薪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这个比例大约在30%到50%之间。
然而,也存在着以双方预先约定的固
定金额作为支付标准的事例。
当双方在协议中未就竞业限制补偿金达成共识时,如果劳动者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的义务,那么他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
工资,按照每月30%的比例要求获得
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这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
合同履行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则应该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总的来说,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双方的约定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