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认可,然而其中隐藏着潜在的
法律诉讼风险。
从严格的法律规制视角来看,当原始
雇佣合同到期后,尽管双方并未就后
续签订新契约进行协商,但
劳动者仍然持续履行其职务,那么这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建立起了事实上的
劳动关系。
在此种情况下,作为雇主的一方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寻求与劳动者再度缔约。
倘若雇主未能在规定宽裕期限之内完成续约手续,那么他们将可能承担支付
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
对于劳动者来说,尽管他们依然在岗位上辛勤工作,但是由于没有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他们所享有的劳动权益可能会因此而受到一些模糊性的保护缺口。
建议这些劳动者应当抓紧时间与用人单位协商续签事宜,以便更加清晰地界定彼此之间的权利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