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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赔偿"通常解释为,作为雇主的企业在违反相关
法规政策或无效地解散或终止劳资双方签署签订的
劳动合同时所承担之
赔偿责任,其金额相当于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具体而言,这个标准是参照
劳动者在被询公司工作的年限而定,每服务满一年内,按该员工的月薪金额给予一个月的钱款作为补偿。而对于在过去半年内未满一整年但接近一整年的,则将一年计为标准计算单位;若不足半年,则需按照规定支付半个月的月薪作为补偿。值得一提的是,补偿的起算日期一般是从劳动者开始上班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举例来说,如果一位劳动者在某个公司已累计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那么他将会获得一笔等于两个半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款项,假如这家公司
违法解除与其的
劳动关系,则还需额外支付给这位劳动者五个月的
工资作为
赔偿金。当然,这里提到的月工资,并不是劳动者过去一年里任一时刻的全部收入,而是指他在倒数第十二个月前的平均工资水平。此外,需要提醒各位的是,计算工资赔偿的基准也是受到严格法律约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