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签署雇佣合约并且受到雇主意外予以解聘的情况下,受聘用者有权利提出多项补偿请求。首先,他们可以要求雇主支付未签署书面
劳动合同时期的
双倍工资差额。其次,无理由地解除聘用关系构成了非法
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雇主要向受聘用者支付
赔偿金,其金额相当于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根据受聘用者在该公司工作的时间长度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只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雇主还应该结算受聘用者应得的工资、
加班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收集与工作有关的
证据,例如工作证、工资的详细流水记录、出勤记录等等,这样在进行劳动
仲裁时就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