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署
劳务合同并不必然构成
违法行为,反而更可能是对相关
劳动法律、
法规的忽视。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凡雇主在正式聘用员工起始生效后的一个月至一年内未能与之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的,均须向该员工每月支付双倍薪资。若系员工主动拒绝签署劳务合同,雇主则应在一个月期限内结束与其的
劳务关系,否则亦有可能面临
法律诉讼的风险。然而,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例如因
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时
签署合同,这将可能影响到责任的判定。总而言之,未签署劳务合同的情况下,雇主往往需要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