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税款总额共计790元。我们上述算法如下所述:计算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税收即所谓的"
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动者工资收入之总额减去基本
社保及
公积金扣除额再减去起征点(设定为5000元)。
接下来,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数值代入税率和速算扣除系数进行运算,即得到了应缴税款的最终结果。这里需要注意,由于已知基本社保和公积金数据未知,因此我们暂时将其排除在外不予考量。如您的年薪总额为15000元,起征点亦为5000元,那么你所应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将为此总量与5000元的差值,具体计算结果为10000元。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以15000元年薪为基础,对应的税率为10%,而速算扣除系数则为210元。具体到公式上,得出的应缴税额结果为10000×10%-210,结果正是790元。
最后,实际发放到手的
月工资将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扣除,即15000元减去已缴
税费790元,等于最终的
实发工资数额——1421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
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