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
代扣代缴方式承揽
社保事务是
非法行为,并未得到政策许可。实际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职工必须与用人单位缔结正式
劳动合同,确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方能通过用人单位缴纳
社会保险。
然而,若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并未建立正式的劳动
合同关系,而仅选择通过代办机构进行社保
代缴服务,这样的做法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法被认可的,而且会面临着不可估量的潜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