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签署了
劳动合同却未能给予
劳动者,那么作为劳动者,他/她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索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合同:
首先是通过与雇佣方进行友好而诚实的协商;
其次,可求助于本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以便工会能够出面协助争取到合同;
再者,也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
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
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交申请以获取调解及处理;
除此之外,投诉至劳动行政部门也是一种合理合法且行之有效的办法,劳动行政部门会负责责令雇佣方尽快履行合约提供;
如果以上几种方式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转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
若是对于
仲裁结果不满意,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之内,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这是最终且必须的法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