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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赔偿n加1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时,通常会涉及到“N+1”这一术语,其中的“N”代表的是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服务的期限进行计算,即每满一个自然年度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而“+1”则是指无过失性辞退的替代通知金,其具体金额将参照该劳动者在上一个会计月的实际工资水平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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