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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工资应按时、足额地予以发放,且发放周期通常以每个自然月为标准。若雇主未能按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即在一个月期限内未予发放,那么劳动者便可援引这一点作为申诉理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投诉,进而请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而对于那些拒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故意拖欠甚至恶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除须补发所欠薪资外,还将面临需额外支付相当于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新修订: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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