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尚未申领得到
社保卡,那么是无法进行社保缴纳工作的。因此,在进行社保缴纳之前,首先必须完善您的社保卡。此外,仅有个人身份的自然人可以自主选择缴纳
养老金及
医疗保险。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此项业务仅限于
户口所在地区的社保局进行申请,才能够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以下为详细流程说明:
1.请携带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至当地人社部门的服务窗口,并认真完成申请表格的填写;
2.待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将会面临缴费标准以及缴费方式的选择与确认;例如选择每年通过银行卡号主动扣取费用等;
3.当所有缴费环节全部完成后,即可着手向社保机构提交社保卡申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有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的登记、个人权益的记录以及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等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