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即到期之后的一个月内,与
劳动者完成续订
劳动合同的工作,若
逾期未能达成签订结果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两倍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自
劳动合同到期之日开始算起,经过用人单位给予明确的书面回复沟通后,若劳动者仍拒绝与用人单位签署
书面形式的
续签协议,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正式向劳动者发出书面知会通知,这里代表着用人单位方的终止
劳动关系决定。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