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若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便可依法申请领取
失业保险金:
首先,必须是非因个人原因而导致失去工作;
其次,在失业之前,其所在的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了满一年的
失业保险费用;
最后,需要进行失业登记,并且具有明确的求职意向。
关于失业保险金的具体金额标准,则需根据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政策来决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