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每月仅能享有两天假期是不合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工时制度,
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而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也不应超过四十四小时。
因此,每个月的休息天数最低不得低于四天。
同时,我国
劳动法律还明确要求用人单位需确保劳动者每周至少能够获得一次完整的休息日。
基于以上因素,每月休息两天明显不符合法定标准,可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