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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托欠员工钱怎么办

若贵司未能按时支付员工薪资,作为劳动者,您有权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您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或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协助调解。若您暂无意愿参与调解或调解失败,亦或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未能得到有效遵守,均可进一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有异议者,除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特别规定之外,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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