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未能按时支付员工薪资,作为
劳动者,您有权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您可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或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协助调解。若您暂无意愿参与调解或调解失败,亦或在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未能得到有效遵守,均可进一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
仲裁申请。对于仲裁裁决结果有异议者,除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特别规定之外,还可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