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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被公司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如遭遇重大疾病而遭解雇者,原用人单位理应进行相应赔偿
若受雇者尚处于医疗期限内,但却遭受解雇,用人单位需依照双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对该名员工予以补偿。
当医疗期限届满之后,若受雇者的疾病尚未痊愈以致无法继续正常工作,用人单位有权依法通知解除与该名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根据该员工在单位服务年限,按实际月份数支付相应工资作为遣散费用。
倘若员工仍处在医疗期之内,则在这种情况下,若用人单位决定解除与该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然而,若医疗期已结束,用人单位依据员工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之理由采取解雇行为,只需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责任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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