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服务完全免费无须支付额外费用。
随着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正式颁布施行,且依据该法第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即日起,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将不再收取任何受理费,而与此同时,为确保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能够正常高效运转提供必要支持的资金需求也将会得到我国财政系统的充足保障。
所以,在现行的
中国法律体系下,我们可以确认劳动
仲裁是完全免除付费环节的,不得索取任何形式的金钱或物质作为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