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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主体不变员工怎么办

唐* 江苏-南京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2.26 02:47:05 329人阅读

公司被收购后主体不变员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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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但主体未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由承接其权利义务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1.若新公司因收购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完成变更。协商不一致时,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2.若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新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025-12-26 07:27: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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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公司被收购但主体不变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新公司履行,员工的各项劳动权益不受收购影响。

(2)新公司若因收购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不得单方面作出变更。

(3)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新公司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计算。

提醒:
公司收购后,员工应注意保留劳动合同、沟通记录等相关文件,若遇不合理变更或违法解除,可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05:3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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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被收购但主体不变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新公司继续履行,员工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二)若新公司因收购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比如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或劳动报酬等,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且变更内容需采用书面形式确认。未经协商一致,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三)若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新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5-12-26 05:3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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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后若主体保持不变,原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承接公司权利义务的新主体需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新公司若因收购需要调整劳动合同中的岗位、工作地点或劳动报酬等内容,必须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且需通过书面形式对变更内容进行确认;若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新公司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

若新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员工不愿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执行,新公司需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025-12-26 03:5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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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公司收购主体不变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变更需协商一致,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
法律解析:公司被收购但主体不变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新公司继续履行。若新公司因收购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应与员工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协商不一致时不得擅自变更。若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无法履行,新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遇到公司收购后劳动合同履行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03:40:44 回复

关于主体变更法人变更的相关流程如下:(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三)申请文件、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予以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四)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文件、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文件、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法律意见】劳动合同变更主体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必须遵循《劳动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变更原则。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建议,并说明变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给予答复,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变更,或者建议再协商解决最后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时,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后,原条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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