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
社会保险缴纳规定,当企业未能按照既定时间履行缴纳义务时,需支付相应的
滞纳金及利息。若企业未能遵守这一规定,将每日面临约为欠款总金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处罚。在涉及到
养老保险补缴问题上,如果
劳动者在年满45周岁前并无相关保险缴费记录,那么便无法进行一次性的补缴操作。
《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