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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批准后可以提前走吗

在劳工主动提出离职并妥善完成工作交代之后,终止劳动关系的事宜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
在此过程中,劳工有责任依照双方事先的协议约定,认真履行工作交接手续。
倘若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则须在彻底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在规定日期内予以发放。
关于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根据该名劳工在企业供职期间积累之实际工作年限,每增高一年度,即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平均薪资水平的金额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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