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所在用人单位已严重违反了《
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
法规,根据该法律法规之规定,应于建立
雇佣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签署
劳动合同。
其次,由于用人单位在先违背了相关法规,您有权以
书面形式向其提交离职请求,在此情况下您可随时离开该岗位,同时亦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向您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两倍支付自建立雇佣关系以来的
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以及补发工资(包括
加班薪酬在内)等等。
另外,如有迹象显示用人单位扣留了您的工资、押金及年度奖金等,您在
申请劳动仲裁时,可将此类事项一同纳入
申诉范围之内。
再者,建议您收集一些有力的
证据来证实您与当前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的
劳动关系,例如具有
公司名称印记的工装、工作证件、工作胸章、工资账户、工资明细单、打卡记录、
社会保险缴纳相关数据、同事
证人提供的实情陈述,甚至是其他任何包含您本人名其中并加盖
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