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未能
签订劳动合同,在遭遇
工伤事故时依然有权获得相应
赔偿。
劳动合同本身便能证实劳资双方间确实存在着
劳动关系;
若
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合同,亦可通过出示
工资支付凭证、员工考勤记录以及其他相关劳动者的言词
证据来进一步证明自身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确切劳动关系,从而确定
工伤事实并依法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曾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工伤保险缴费,那么在此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费用皆需由该用人单位全权负担。
对此,建议您首先积极督促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
在医治过程中,您将享受到全部的
医疗费用和陪护人员的报酬、生活费用等方面的保障,同时在停工休养期内,您的相关待遇也不会有所改变。
这部分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月及时支付给您。
待伤病恢复完毕之后,您还需要接受劳动能力
伤残鉴定,并按照伤残鉴定结论索要法定的
伤残赔偿补偿待遇。
若用人单位不能给予您合法合理的赔偿,您可以向
劳动部门申请维权
申诉,维护您的正当权益。
依照法律规定,一至四级
伤残的劳动者享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者可获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助,二级伤残者可获得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者则能获得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者可获得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于重度伤残者,他们还可以按月领取
伤残津贴,其中一级伤残能拿到自己工资额度的90%,二级伤残可得到85%,三级伤残可得80%,四级伤残能领到75%。
特别提到的是,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数额低于本地最低工作标准,不足部分还会被再次补充足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