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因分手引起的纷争遭到恐吓威胁时,
报警将是必要且有效的措施。这是因为人民警察所肩负的使命之一便是:依照国家法律有效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抵制和打击任何对社会安稳和谐构成威胁的
违法犯罪行为。因此,男女之间因情感破裂引发的分手纷争,若涉及到恐吓威胁等行为,无疑已经触犯了社会治安秩序,属于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范畴。只要其中一方
当事人在面临分手纷争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案,那么,人民警察将会积极介入并协助调解双方的矛盾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