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政策的规定,
经济补偿款项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
劳动者若是在
试用期内遭受无过失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将享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待遇,补偿标准由雇佣单位依照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至员工个人手中,通常为半个月的
工资数额;
其次,若劳动者因自身过错而遭致解雇,则不享受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其结算当
月工资;
最后,若劳动者遭遇非法解雇,则有权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数额的
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