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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育险是生产前6个月吗

生育保险制度规定,必须在生育行为发生之前连续、全额地缴纳满十二个月以上,方能有资格申请报销。在此过程中,生育保险是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女性职工所属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予以发放,然后这些费用将由该女生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分配,并依循其在产假前当月所领取到的工资标准给予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最新修订: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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