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当员工在所在企业服务年限达到至少十五年并且距离正式
退休还差不足五年时,该公司将不得随意单方面解除与其的
雇佣关系,以确保老员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若员工自身行为不当,如刻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企业带来巨额
经济损失等情况发生时,企业有权依法解除与其的
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连续在同一家企业中供职十五年以上,而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尚有五年以内的员工才能享受这项严禁解雇的保护措施。
至于员工是否会受到解雇处理,需进一步考虑其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假如员工的
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上述法律
法规,企业仍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将其辞退。以下为劳动法中所明确列举的六种用人单位不可在任何情况下与员工
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对于直接接触高污染、高风险职业危害的
劳动者,在离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职业健康检查,而在等待召回复查的过程中确诊患有
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则需要在医院接受诊断或观察;
2.在本单位内因患职业病或
工伤导致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者;
3.因病或非因公受伤,需要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休养的员工;
4.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女性员工;
5.在本单位连续服务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五年之内的员工;
6.此外,在法律、行政法规中对于特定员工群体有着特殊规定的其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