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争议专题 > 国有企业破产时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国有企业破产时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当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面临倒闭,对于员工的赔偿事宜将依据其实际工作年限以及月平均工资进行核定。员工在同一单位服务每满一年,即可获得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若未能达到整年标准,则以实际工作月份作为衡量基准。如果工作期限未超过半年,那么经核算后只能得到半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此外,公司决定终止运营并将员工予以遣散的前30天须给予通知。
依据中国现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裁员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与准则。例如,只有在公司宣告破产或者遇到了严重的生产经营难题等特殊情况下方能实施裁员行为。而针对企业倒闭所引发的社会保险问题,也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以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新修订:2024-07-08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