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能签订相关
劳动合同,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进行了非法解聘,那么被解雇者有权依法获得
经济补偿。关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其具体准则是每在本企业正常工作满一周年则可以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未满一年但超过6个月的工作时间,同样可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期限少于6个月的员工,则将获得半个
月工资的补偿。对于涉及非法解聘的情况,法律规定除了给予上述经济补偿外,还需额外增加一倍的
经济赔偿给被解雇者。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