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离职员工的薪资需在下个月发放,这显然违反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款。
首先,工资应当按照企业与员工约定的日期进行发放,不得随意拖延或修改支付时间;
若遇到
法定节假日或是休息日,则有关部门需要将支付时间提前至最近一个正常工作日之前。
其次,对于从事一次性临时(短期)劳动或者特定项目的员工,企业应该按照既定协议或者
合同条款执行,在员工圆满完成劳动任务之后立马支付薪资。
最后但同样重要的是,当企业与员工依照合法程序结束劳动合作时,企业有责任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结清所有员工的工资,不得出现
拖欠现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