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
劳动者享有患
病休息期间领取薪酬的权利,具体期限应由雇主依照劳动者个人实际参与工作年限及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予以确定,通常为三个月至最长二十四个月;
而针对疾
病假期所对应的薪资发放问题,则依据单位内部相应规章流程进行操作,具体数额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必须
保证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