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
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位遭受
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依照
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向劳动者追偿损失之费。
关于此类情形下的经济损失
赔偿事宜,可从劳动者个人的薪酬中进行扣除。
然而,Gabbit
工资本月所扣除的部分不应超过其当月实际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进行上述操作之后,剩余工资仍未达到所在地最低月薪标准的话,应依法依规以该
最低工资水平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
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