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并非传统意义上的
盗窃行为。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薪资、奖金、
劳务费用等收益被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所有权,他们对这些
共同财产有着同等的处置权利。
因此,作为妻子的她具有法定的权限去支配和处理这些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这并不构成
犯罪。
然而,倘若此行为涉及到了隐藏、转移、出售、破坏、滥用
夫妻共有财产,甚至是通过
伪造共同债务等手段来严重侵害了夫妻共有
财产权益,那么即便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丈夫仍然有权依据法律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