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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辞职但是老板不让走人如何办

若已通过试用期并被正式录用,则您需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告知其您欲解除当前的劳动关系;反之,若仍处于试用期阶段,则只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聘用方即可生效。无论任何情况下,即便是用人单位领导未能签字批准,自您所提交之告知函截止日期之日起,您便可自由地结束与该组织的劳资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修订: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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