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计算:工作期间未中断,直接按从入职用人单位之日到离职之日的实际时间算工作年限。
(二)试用期情况:有试用期的,试用期要计入工作年限。
(三)离职重入职情况:工作期间曾离职又重新入职,通常工作年限从重新入职之日起算;若原用人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计算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时,不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四)非本人原因换单位情况:因非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
(五)精确计算:计算精确到月,满一年算一年,不满一年但满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1.离职工作年限一般从入职算到离职,工作无中断就按实际时间计。
2.特殊情况:试用期算入工作年限;曾离职再入职,通常从重新入职起算,原单位给了经济补偿的,新单位算补偿时不算原单位工作时间;非本人原因到新单位,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计算精确到月,满一年算一年,超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半年给半月工资补偿。
结论:
离职工作年限从入职算至离职,无中断按实际时间计;有试用期,试用期计入;曾离职又入职,一般自重新入职起算,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则新单位算补偿时不算原单位年限;非本人原因到新单位,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精确到月,满一年算一年,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不满六个月付半月工资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有明确规则。正常情况下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这体现了对员工实际劳动时长的尊重。试用期虽有考察性质,但也属于员工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所以计入工作年限。对于曾离职又入职的情况,若原单位已支付经济补偿,新单位在计算补偿年限时不重复计算原单位年限,避免重复补偿;若未支付,工作年限应累计,保障员工权益。非本人原因到新单位,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防止单位通过不合理安排损害员工利益。计算精确到月并按相应规则确定补偿,能合理平衡单位和员工的利益。若对离职工作年限计算及经济补偿等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职工作年限一般从入职用人单位之日起算至离职之日,未中断工作的按实际时间计算。
2.特殊情况有不同计算方式:试用期计入工作年限;曾离职又重新入职,通常自重新入职起算,若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新单位计算补偿时不再算原单位工作年限;非本人原因到新单位工作,原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3.计算精确到月,满一年算一年,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劳动者应保存好入职、离职相关材料,以便准确计算工作年限。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计算工作年限和支付经济补偿,避免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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