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报酬问题的解决途径如下:(1)协商:当
劳动争议出现之后,
劳动者有权选择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同样地,也可以邀请工会或其他第三方介入并参与到协商环节中来,以此共同尝试找到解决方案,然而,协商本身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步骤;(2)调解: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协商问题无法取得共识或协商未能成功解决争议,此时他们可向当地设有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办单位提交申请,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调解也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3)
仲裁: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都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先行协商、调解程序,若无法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程序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需程序不可忽视;(4)
诉讼:对于仲裁决议存有异议的
当事人,有权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另诉至人
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3条:劳动者研究调解
仲裁法第47条第(1)项规定,
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如果仲裁裁决涉及数项,每项涉及的数额均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应当按照终局裁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