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发放薪资的问题,作为劳动者,在采取维权行动之前需要特别留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能够证实本人与该用人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证据;
其次,应寻找能明确表明本人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单位颁发的工作证件、员工上岗证书、出勤记录、同事的见证材料以及过去单位支付薪水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甚至与老板之间的电话录音等等。
若能成功地让用人单位直接出具结清工资的书面证明或欠条,那将是最为理想的情况。
关于拖欠工资的解决途径,具体如下:
(一)当遇到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50%至100%的赔偿金(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
(二)劳动者还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三)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