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您提出的劳动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则我们将无法予以处理。
此外,如果您的权益受侵害已经超过了自您知晓或应当知晓该情况之日起算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那么我们也将无法为您提供帮助。
同时,如果您并非案件的直接利益相关方,或者您向没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申请,我们同样无法为您提供服务。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我们也无法为您提供帮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产生的劳动争议,均适用于本部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